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 标题: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 |||
| 索引号:01165903-8/2022-00050 | 发文字号:锡财资〔2022〕499号 |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 概述: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2-06-17 | 公开日期:2022-06-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转发自治区2022年疫情防控减免房租通知.pdf